研究一下“倩女幽魂”中的喜剧因素。这部集爱情,鬼怪,恐怖,打斗于一体的电影,在我看来真是一部经典,其中无时不刻都忘不了加一点喜剧色彩,实在是高手的作品。
很喜欢喜剧,特别是轻喜剧。据“美的历程”上说,中国文化中一个鲜明的特点,便是强调矛盾中的和谐,而西方美学更欣赏矛盾所造成的悲剧。在香港电影中,这种喜剧性格更为突出,不要说周星驰式的纯粹搞笑,就是其他种类的影片,也不忘在紧要关头或悲壮时刻,开一点玩笑,一副大事化了,不必太认真的态度.
最成功的两位香港明星,成龙与周润发,都具有典型的喜剧才能。成龙敏捷的身手中,总有一两招搞笑套路;周润发无论是演黑社会的小Mark哥,还是通天赌圣,从来都不是严肃的面孔,总要嬉笑一番。
喜剧其实是一种生活态度。出乖露丑搞笑的人,内心里都将自己看作小人物,即使有一两种绝技在身,或是身居千人捧万人和的要职,却有一种平常心,并不愿将自己太当回事,所以才敢于嘲笑自己,才敢于耍宝。
这是英雄本色中最难得的一种,是英雄却不以英雄自居,可以活得更轻松一些。
“倩女幽魂”中的书生,“亭亭玉立,两袖清风,花拳绣腿,一无所成”,是个替人讨债的倒霉鬼,偏有一副侠肝义胆,又是多情种子,又有极好的运气,与人们印象中传统的书生相比,虽不是大智大勇,却更可亲可近。
而电影中的大侠,看起来威风凛凛,确是棉花心肠。这样两个人去救一位美女,当然会很好看。
甚至影片中的吸血鬼,与其说是吓人的,还不如说是让人笑的,总想去吸那书生的血,可是总差一点点。
但这并不是一部喜剧电影,好就好在,这是一出正剧,该说该斗该爱,都是认真的,甚至动用种种手段,制造出恐怖片的气氛,动作片的效果。喜剧,只是自然地夹杂在其中,无所不在,可是并没有任何专门的场景。
喜剧界好像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关于戏的观念,一派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,现实主义,要以真情实感,千方百计引观众入戏;另一派是布莱西特,主张提醒观众,戏只是戏,保持一定的距离。
在我看来,“倩女幽魂”中的喜剧效果,便是在提醒观众,嘿,这是作戏,不必太认真,因而观众时而沉浸在戏中,时而又被踢出戏外,真真假假,虚虚实实,获得一种独特的审美感受。
或又是在提醒观众,生活其实不必太严肃,在大悲大忿之时,耍一点喜剧的滑头,正是你我这种小民的为生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