剧情:
话说去年,有那么三个愣头青听了什么“女巫布莱尔”的传说,便傻乎乎地扎进一片妖气甚重的森林里探个究竟。没承想糊里糊涂地中了老妖的招,三个人莫名其妙地消失在丛林中,却留下了一盘神秘的录影带——也就是1999年最卖座的影片之一《女巫布莱尔》。
这盘录影带被放映出来后立刻引起了人们的好奇,录影带中故事的发生地——马里兰州的伯奇斯维尔——也在一夜之间成了供众人猎奇的旅游胜地。此时,当地一个颇有经营头脑的家伙开办了一项名为“搜寻女巫布莱尔”的旅游项目,并在网络上大作宣传(但有一件事情被他隐瞒了:他是从精神病院里出来的)。于是,又有四个傻大胆儿的年轻人跟着这位导游来到了传说中“女巫”出没的“黑山”上,在她的小屋边安营扎寨住了一个晚上——恐怖就在这一晚之后降临了。第二天他们醒来后发现彼此都失去了昨晚的记忆,在努力寻找回那一夜记忆的同时,离奇的现象接连发生在他们身边:身上无缘无故出现神秘的怪符号;耳畔隐约传来小孩子的阵阵哭声(传说“女巫”是因为谋杀了七个小孩被绞死的);眼前不时浮现若隐若现的虚幻影象;鬼魅、幽灵还有成群的昆虫相伴来到他们藏身的报废仓库里……
一切的一切让五个人逐渐醒觉:同时离开那片神秘森林的,其实不止他们五个……
幕后:
同样的把戏怎能玩两次?
一部《女巫布莱尔》能以区区几万美元的成本换回1亿4千5百万美元,这四两拨千斤的能耐无非就是靠着“出奇制胜”这四个字:其一是借用了先进的互联网络进行前期宣传,把“女巫布莱尔”的传说煽乎得煞有介事似的,使人们都信以为真,吊足了观众的胃口;其二是一改好莱坞制作精良的惯例,从头至尾以手提摄影机仿制出一部“记录片”,让观众跟着晃晃悠悠的镜头进入角色,着实为银幕上的“真人真事”捏把汗、受回惊。
不过,虽然“狼来了”的瞎话最多能说三次,但在聪明的现代人面前,同样的把戏顶多玩一次就会被识破。在人们看完《女巫布莱尔》明白这只是一部电影而大呼“上当”后,该片续集就得换个玩法了。
这一回,《女巫布莱尔2》完全走的是主流恐怖片的路线。拍片成本从上一集的5万美元一下子暴涨到1200万,除在片中加入了时髦的电脑特技外,还请来另类摇滚歌手玛丽莲·曼森(Marilyn Manson)与恐怖电影配乐大师Rob Zombie为影片配乐。而宣传方面虽然还是沿用了上一次的网络手段,但显然已经不是原来的小打小闹了。
这次艺匠娱乐公司联合了Yahoo!和Amazon.com等多家著名新闻娱乐网站为《女2》一片首映作了铺天盖地的宣传。在专门的《女2》网页,有样片试看和下载,有专题聊天室,还有名人(如《驱魔人》女主角以及摇滚歌手玛丽莲·曼森)到场助兴——完全是商业化的操作和好莱坞的排场,和上一集真是今非昔比了。
不过,续集的制作中还是可以看到上一集的一些“遗风”的,比如:在演员的选用上,《女2》和原片一样用的都是无名之辈,大概这样可以增加观众的距离感和真实感;还有,虽然续集不再是手提摄象机拍出来的“记录片”,但指导续集拍摄的却是一位以拍摄记录片见长的导演,这也许多少能拉进续集与原集之间的距离吧。
评论:
锦上添花or狗尾续貂?
“续集越拍越糟糕”已经成了好莱坞一条公认的规律,因此,这就注定《女巫布莱尔2》不会得到什么好的评价。再加之《女2》这部片子用主流电影的拍法给非主流电影拍续集,更免不了沦落到“姥姥不疼舅舅不爱”的悲惨境地——那简直是一定的!
看过影片的评论者对该片的评论大致可以分成两类,一类觉得影片缺乏刺激和紧张感,顶多让人觉得有点可怕和不可思议,片子里充满了老套的紧张场面,和《惊声尖叫》《我知道你去年夏天干了什么》等片的续集大同小异;另一类觉得影片很怪异,快速的镜头剪切和闪回常常让人眼花缭乱、莫名其妙,从头至尾看完后只觉得两眼酸痛、一头雾水。
当然,也有一些不愿得罪人的评论家给了电影一些摸棱两可的赞扬,诸如:“影片的配乐很棒”、“演员的表演还不赖”或者“断桥那场戏拍得挺好”、“影片很另类”之类。其中最中庸也最贴切的一句评论是:“这是给万圣节预备的最好不过的一部电影了。”——其实,无论影片拍得好与不好,观众需要的只是一部在过节时能供人消遣的电影罢了,管它是锦上添花之篇还是狗尾续貂之作呢!